2024 年 11 月 6 日,加拿大移民局(IRCC)更新发布了关于临时访客签证(包括旅游、探亲、商务、陪读等)申请的审批标准!
重点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不再默认签发最长效期多次入境签
从即日起,移民局在审理访客签证时,将不再默认签发最长有效期的多次入境签证(multiple-entry visa);
签证官将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发放单次(single-entry visa)还是多次入境签证,同时也会自行裁量决定签证的有效期。
这也意味着,加拿大此前的 10 年多次往返签证不再是标准操作。此前,这个多次入境签证是允许持有人在签证有效期内,根据需要多次从任何国家入境加拿大,最长有效期为 10 年或至旅行证件到期日。
来源:IRCC官网
二、多次入境签证的适用情况
公告信息显示,虽然多次入境签证最长有效期仍为 10 年,但如果护照或生物信息到期,签证也将随之失效。
如果提供完整时效的新护照或旅行证件,签证就仍然有效。
这种情况下,持有人出行时须同时持新旧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,且向航空公司出示这两份证件,才能登机;入境时也必须向边境服务官员出示。
来源:IRCC官网
三、决定签证类型及效期的因素
公告还强调了签证官在审批并决定给予何种签证类型时的考量因素,主要包括:
访问目的
01
申请人是否是为参加一次性活动(如会议、培训课程或旅游)而来,或将定期返回加拿大(如探亲)?
申请人是否为免许可证的短期学生或工作者?他们每次旅行是否需要父母授权(如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暑期项目参与者)?
此次探访是否出于同情目的(例如照顾病危的家庭成员)?
资金
02
申请人是否有稳定、持续的资金来源(如工作),足以支持其多次访问加拿大?
如在加拿大的接待人(家人或朋友)承担申请人费用,是否提供关系证明,且接待人在加拿大是否有固定住所?
接待人是否还邀请了其他人?他们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满足所有受邀者的多次访问?
资金是否由申请人的雇主提供(如一次性会议或商务活动)?雇主是否已提交证明这一事实的信函?
医疗
03
申请人是否表明其健康状况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恶化?
申请人是否前来接受医学治疗?
申请人是否提供了缓解计划,例如健康保险证明?如果是,有效期是多长?
其他因素
04
申请人是否表现出与其祖国的紧密联系,如就业或家庭义务?
申请人是否曾出国旅行?他们之前是否曾前往加拿大?如果是,他们是否遵守了签证条款和条件?
申请人以前是否被加拿大或者其他国家拒签过?
此外,签证官还会根据以下因素,确定批发签证的有效期:
此次访问是否有短期目的,例如商务访问者根据保修或销售协议提供售后支持?
申请人在当前居住国的身份如何?与居住国和加拿大的联系是否会随着时间变化?
申请人所在国家的经济或政治状况是否不稳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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