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进RCEP成员国:中国—老挝农产品贸易前景如何
来源: | 作者:2022-06-10 | 发布时间: 2022-06-10 | 21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。在RCEP成员国中,中国与老挝(以下简称“中老”)山水相连、往来密切,双方均致力于推动RCEP协定签署并率先完成国内批准程序。近年来,中老经贸合作快速发展,农业是其中重要内容。在RCEP协定生效与中老铁路通车双重机遇下,中老双边农产品贸易前景如何?我国农业企业又将面临哪些机遇?


一、中老农产品贸易概况

老挝是东盟成员国中唯一的内陆国,经济发展水平较低。农业是其国民经济重要部门,农业GDP约占总GDP的16%。农产品贸易规模较小,2020年贸易额24.2亿美元,主要出口活牛、饮料、木薯、咖啡、香蕉、大米、食糖等,进口饮料、精制动物饲料、精制糖等。

2010年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后,中国—老挝农产品贸易快速发展。2010年至2021年,中老农产品贸易额从4522.9万美元增至2.5亿美元,增加4.6倍。其中,中国自老挝进口额从3025.6万美元增至2亿美元;对老挝出口额从1497.3万美元增至5254.6万美元。目前,中国已成为老挝第三大农产品贸易伙伴,次于泰国和越南。中国自老挝进口的农产品主要有甘蔗、香蕉、木薯淀粉、大米、玉米等,2021年甘蔗、香蕉进口额占中国自老农产品进口总额的35%和20%。中国出口老挝的农产品种类则较为分散,以蘑菇、烟草及烟草制品、大蒜、饮料等为主。


二、RCEP项下中老农产品市场开放情况

老挝是东盟最不发达国家之一,经济发展和开放水平与其他东盟成员有较大差距。RCEP其他成员方给予老挝一定照顾,允许其在市场准入方面采取相对较低的开放水平,多数产品采用13年以上的较长过渡期,以便其国内逐步适应贸易自由化。

货物贸易方面,老挝对所有RCEP成员国采用统一的降税方式,其农产品自由化水平为61.3%。其中,对1675个农产品税目中的164个税目在协定生效时立即降税到零,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9.8%,主要包括种用山羊、牛的精液、种用小麦、未梳羊毛等;863个税目经13年至20年关税降为零,占比51.5%,主要包括乳酱、蘑菇菌丝、淀粉、绵羊、鳟鱼、马、驴、骡、牛等;648个农产品税目例外处理的,占比38.7%,主要包括家禽、鲜冷牛肉、鲈鱼、洋葱等。中国在RCEP中对东盟仍然保持了双边自贸协定项下的较高市场开放度,农产品自由化水平为92.8%,此外对东盟新开放了未磨胡椒、椰子汁等个别产品。对老挝的降税方式与其他东盟成员保持一致,对960个税目的农产品维持零关税或立即降零,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65.3%,主要包括鱼类、水果及坚果、饮料、调味品、糕饼点心等;对404个税目经10年至20年降至零,占比27.4%,主要包括杏仁、精油、茶、果汁等;出于粮食安全、农民生计等考虑对106个税目实行例外处理或部分降税,主要包括香蕉、木薯淀粉、咖啡、茶叶等,占比7.3%。
服务贸易方面,老挝对服务开放采取正面清单方式做出承诺,其中包括开放对外商租赁土地,租赁期最长不超过75年;开放了船舶打捞和脱浅服务等。投资方面,老挝与其他成员一样采取负面清单方式,除了危险化学品、货币发行、木材制造、纺织业、瓷器、珠宝等行业外,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均对外商投资开放。


三、借力RCEP深化中老农业合作的主要方向

2021年12月3日中老铁路全线建成通车,叠加RCEP项下农产品关税减免、更宽松的原产地规则和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安排,将更好实现区域设施联通和贸易畅通,为中老农业合作创造新机遇。中国目前是老挝农业投资第一大来源地,未来可从三方面深化中老农业合作。一是推动中老铁路沿线农业产业和乡村发展。借助中老铁路打通中国与中南半岛内陆农产品物流新通道,推动老挝境内沿线区域的农产品生产、加工、仓储、物流、服务等产业发展,并对泰国、越南等湄公河国家涉农产业形成辐射效应。二是了解相关规则,扩大双边贸易规模。充分利用RCEP项下优惠措施,适当扩大老挝及过境优质农产品输华,满足我国国内市场需求;通过我国对老挝肥料出口等渠道,发展对老农业服务贸易。三是加大对老农业投资,发展加工贸易。重点关注粮食、天然橡胶、肉牛、水果等产业,利用老挝劳动力成本优势开展农业产业园区建设,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品牌建设。